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3-04-03 13:32 大耳朵财讯
(一)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产权的一手商品自住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不含别墅);
(二)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福州市指定区域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购房的职工家庭, 首次或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房屋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房屋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20%;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不含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
(五)职工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