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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商银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常见问题(2)

2023-09-25 09:24 财富自由小鹿

  6. 这次利率具体调整到什么水平?

  答: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根据贷款发放时间按以下两个时间段确定调整水平:

  2022年5月17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调整为LPR;

  2022年5月18日(含)之后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调整为LPR-20个基点。

  例如,您的贷款是2022年4月发放的浮动利率贷款,执行利率为LPR+50个基点,当时江门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您的贷款利率本次调整到LPR+0个基点。

  7. 如何理解“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答:LPR是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绝大多数住房贷款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以5年期以上LPR作为定价基准,即以“5年期以上LPR+xx个基点”的形式确定贷款利率。原贷款合同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以1年期LPR作为定价基准,即以“1年期LPR+xx个基点”的形式确定贷款利率。

  本次调整的是加点部分,不涉及LPR取值调整。

  8. 本次调整适用的LPR值是多少?

  答:采取LPR定价方式的贷款利率,由LPR和加减点值形成。LPR会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人民银行网站一般会在每月20日公布最新的LPR,一年内可能变动多次。存量个人住房贷款适用的LPR也会变化,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每年调整一次,通常在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调整(具体在贷款合同中有约定),调整时适用当时的LPR。由于每个借款人选择的LPR调整日期可能不同,当前每笔贷款实际适用的LPR值可能存在差异,所以您的具体LPR值仅在贷款重定价日可能发生变化。

  例如,您的贷款发放日为2020年7月3日,贷款期限为20年,执行利率为LPR+50个基点,合同约定的LPR调整日期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年对月对日”,则LPR就在每年7月3日调整一次,您贷款目前适用的LPR是2023年6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4.2%),当前执行利率是4.2%+50BP为4.7%,本次调整后您的执行利率将是4.2%+0BP,您的LPR本次不发生变化,而是在2024年7月3日调整。

  9. 这次调整需要借款人主动申请吗?

  答: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的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批量调整,无需借款人单独提出申请。

  需要借款人提出申请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贷款发放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二是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存量住房贷款。

  三是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

  如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暂不调整,须借款人归还积欠本息后再申请;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的暂不调整,借款人需在贷款状态变为正常后再向我行申请。

  10. 我的贷款什么时候可以调整?

  答:我行高度重视这次调整工作,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准备工作,确保按人民银行要求9月25日可提供服务,充分保证客户利益。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按上述调整范围及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申请。

  对于不符合我行主动批量调整的情形,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

  2023年10月22日后,对于前期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仍可向我行提出利率调整申请,我行将对审批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